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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老年人家庭 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与

2017-02-27 浏览量:

关于《北京市老年人家庭 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与改造实施 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为规范北京市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服务工作,保障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与改造工作的科学精准、专业高效,根据北京市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要求,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背景
目前,我市有90%以上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其中半数为“空巢老人”,10%是独自居住,缺少家庭照护。随着年龄增长老年人产生了明显的生理机能变化,导致对生活环境的不适应性更会加剧老年人的依赖性程度,需要依赖他人的帮助,需要更多的医疗手段和措施辅助。如何让这些老人在家里安全地养老,减少老年人在家庭中发生意外的风险,满足老年人生理及心理需求,创建安全、舒适的居家生活环境,尽可能提高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延长居家生活时间,是适老化改造工作主要目标。
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指的是通过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辅具适配等方式改善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对老年人缺失的生活能力进行补偿或代偿,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变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提升居家生活品质。根据《北京市2016年养老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京老龄委发【2016】4号)要求,2016年我市将启动为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工作,并出台了《关于开展2016年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保障改造实施的科学规范,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同时制定了《北京市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与改造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对适老化实施的全过程进行了规范。借鉴了残联部门在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方面的经验,并广泛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多次修订完善后确定了总则、申请与评估、方案设计、改造目录管理、改造实施与验收、法律责任六部分内容,明确了需求评估与改造实施过程的具体要求。
二、总则
《办法》阐明了适老化改造的目的、内容、方式等,重点强调了各区要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入围服务组织和服务商,明确了政府采购的条件及具体要求等。
三、申请与评估
有改造需求的老年人,向所在区民政局提出申请(附件1),提交申请材料,具体包括:
1.老年人、申请人的身份、户籍信息;
2.申请资质信息(如经济困难类型、独居类型等)
3.改造居所信息(如房产信息等)
各区民政局对申请进行资质审核,审核通过后联系评估服务组织进行需求评估,按综合性、实效性原则对老年人的身份状况、康复辅助器具需求、居室环境、家庭成员以及享受的养老政策五方面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确认表(附件2),并将评估结果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四、方案设计
确定基本改造需求,在充分考虑老年人及其家庭环境的可行性、安全性、便利性、舒适性基础上进行方案设计,老年人可按照设计方案在政府采购目录中选择相应的改造项目与产品类型,结合政策要求与个人意愿形成改造项目与改造费用,交由评估组织形成评估结果与设计方案报告,作为改造实施依据。评估组织需建立完整的评估管理档案,留存完整、详尽的评估记录与设计方案,报区民政局备案审查,并按要求将评估结果录入信息管理系统,接受社会监督。
五、改造目录管理
各区要明确本区各类老年人享受适老化改造的补贴范围与补贴标准,根据本区老年人需求通过政府采购建立适老化改造项目目录,明确各层次、各类别改造项目的规格性能、质量标准和采购价格等详细产品信息,录入适老化改造信息管理系统,供老年人选择。在改造项目设置上,突出了在基本规格性能、质量标准和采购价格基础上,增加更高标准的产品目录,通过政府补贴与老年人自付相结合的方式,扩大老年人的选择范围,丰富和提升适老化改造内容。
六、改造实施与验收
各区民政局根据老年人需求评估与方案设计结果,组织服务商严格按照方案设计结果实施改造,改造完成后,老年人家庭应与服务商签署设施维护维修和安全使用协议,明确改造各方的权责利关系。服务商建立完整的改造档案,接受监督审查。各区民政局联系评估组织对改造实施情况与改造结果进行审核验收,形成审核验收表(附件3),根据验收结果进行费用结算,并及时将相关审核验收情况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七、 法律责任
明确了适老化改造服务提供过程中的各方须承担的法律责任、权责利关系等,依法、依约对各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法、违约情况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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